為民服務流程
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申請服務流程
作業流程:
一、至衛生所申請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(請攜帶證明文件)。
二、衛生所開立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。
三、至接生醫療院所接受產前檢查。
四、醫療所院填具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與「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醫療補助款申領清單及領據(醫療院所用)」送各所轄衛生所後向衛生局提出申請。
受理時間:上班時間(AM8:00~12:00,PM13:30~17:30)
申請資格:外籍與大陸配偶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且尚未設籍者。
應備證件:
1.戶口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。
2.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。
3.孕婦手冊
費用:無
處理天數:證件完備約需30分鐘。
一、至衛生所申請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(請攜帶證明文件)。
二、衛生所開立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。
三、至接生醫療院所接受產前檢查。
四、醫療所院填具「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」與「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醫療補助款申領清單及領據(醫療院所用)」送各所轄衛生所後向衛生局提出申請。
受理時間:上班時間(AM8:00~12:00,PM13:30~17:30)
申請資格:外籍與大陸配偶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且尚未設籍者。
應備證件:
1.戶口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。
2.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。
3.孕婦手冊
費用:無
處理天數:證件完備約需30分鐘。